石雕
📝 本条项目名称、编号、门类、批次与申报地区依据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简介文字为本站整理、待人工校订,仅供参考,如有疏漏敬请指正。
石雕作为传统美术门类,主要指利用天然石材进行雕刻创作的艺术形式。它通过凿、刻、磨等技法,将坚硬的石头转化为具有观赏或实用价值的作品,体现了匠人对材料特性的深刻理解与精湛技艺。
该项目由辽宁省抚顺市等十八个地区联合申报入选第二批国家级名录,反映了石雕艺术在多地广泛分布且各具特色的现状。不同地区的石雕往往结合当地石料资源与民俗需求,形成独特的风格流派。这种跨区域联合保护模式,有助于全面梳理和传承中国各地丰富的石雕文化遗产,促进传统美术技艺的延续与发展。
申报地区或单位:辽宁省抚顺市、浙江省临安市、山东省嘉祥县、山东省莱州市、河南省方城县、湖北省大冶市、湖南省浏阳市、广东省雷州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安岳县、青海省泽库县、湖南省工艺美术研究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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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 Ⅶ-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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