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甲戏
高甲戏是流行于福建泉州等地的传统戏剧,以诙谐幽默的表演和独特的丑角艺术著称,具有浓郁的地方民俗色彩。
高甲戏是福建省泉州市等地特有的地方戏曲剧种,属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其名称中的“高”指清代艺人高泉,“甲”为闽南语中“家”的谐音,寓意高家之戏。该剧种融合了当地民间歌舞、说唱及滑稽表演,风格质朴生动,尤其擅长塑造性格鲜明的丑角形象,通过夸张的动作和方言俚语展现市井生活百态。
作为闽南文化的重要载体,高甲戏在长期发展中吸收了昆曲、梨园戏等剧种的养分,形成了独特的声腔体系和舞台风貌。它不仅是娱乐形式,更承载着闽南地区的道德观念与审美情趣,对研究南方戏曲演变及民俗社会具有重要价值。目前,该技艺在泉州及周边地区仍有传承与发展,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
申报地区或单位:福建省泉州市、福建省厦门市、福建省晋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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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 Ⅳ-48)
民俗内容整理自权威公开资料,仅供了解与文化传承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