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萨
📝 本条项目名称、编号、门类、批次与申报地区依据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简介文字为本站整理、待人工校订,仅供参考,如有疏漏敬请指正。
格萨属于民间文学,通常以口头讲述、口耳相传和代际传承为方式,在西藏自治区等六地流传。它一般借助人物故事、地方风物与民族记忆等题材,呈现较强的叙事性和地方语言特色。由于流传区域较广,不同地区在讲述方式、题材侧重和表达风格上可能有所差异,体现出民间文学在流动传播中吸收地方经验与审美趣味的特点。作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其保护有助于保存地方口头传统、集体记忆和相关地域文化生态特征。
申报地区或单位: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社会科学院《格萨(斯)尔》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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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 Ⅰ-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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