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笙管乐
冀中笙管乐是中国传统音乐中鼓吹乐的一支,主要流传于冀中平原,民间通常称之为“音乐会”。它的流行范围大体在北京以南、天津以西,直至沧州、定州一线以北的近三十个县市,几乎遍及整个冀中地区。这一乐种因以管子领奏、由笙等吹管乐器相和而得名;乐队里除管、笙之外,还配有云锣、笛,以及鼓、铙、钹、铛铛等击奏类乐器。其曲目可分套曲、小曲和独立成套的打击乐三类,其中套曲篇幅宏大、结构繁复,构成乐种的主体。各地农民以村庄为单位结会奏乐,把音乐活动嵌入地方民俗之中,在祭祀、礼仪、丧葬等场合演奏并代代承袭,形成了以乐会友、以乐行礼的民间传统。
屈家营音乐会是这一乐种中保存较为完整的一支,其所在村庄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是冀中平原上历史久远、民风质朴的乡村。据传这一乐种源自元明之际的寺院佛教音乐,兼具北方音乐的古朴粗犷与南方音乐的婉转清幽,主要用于祭祀和丧葬仪式;演奏所用为管、笛、笙、云锣等传统乐器,乐谱沿用“工尺”方式记谱。乐队编制相当固定,二十四名乐手齐奏称为“满棚”,十二名乐手则称“半棚”。其曲库十分可观,现存《玉芙蓉》等十三支套曲,《金字经》等七支大板曲,《五圣佛》等二十多支小曲,另有一整套打击乐。音乐会相传以师旷为祖师,习学者须先将所有曲牌背熟,之后才可接触乐器,全靠口传心授延续至今,因而曲目丰富、乐谱完整、乐手技艺精湛,在古代音乐以及寺庙音乐与民间音乐交融演变的研究上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同属这一乐种的涞水高洛音乐会,位于保定市涞水县高洛村,此村古时称作“高乐”。它是一个由村民自愿参加、义务排练和义务演出的民间器乐花会,全名为“高乐蓝旗音乐圣会”,又称“音乐大善会”。由于坚守一条近乎苛刻的会规——不许增补曲目、不许添置乐器、不许改动演奏方式、必须严格照老艺人传下的路子演奏而不得走样,历经漫长岁月,这一音乐会仍保留着“奏、打、舞、唱”的遗风。一九四九年以前,高洛音乐会主要为易县后山后土黄帝庙的祭祀和民间丧葬仪式服务,同时也服务于求雨、迎喜神、祈福、祈祥、祈平安、净宅、消灾、除厄,以及祈求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等民俗活动;此后则主要用于民间丧葬仪式和春节祭神仪式,并在节假日期间自娱互娱。以涞水、易县为中心的“后土文化圈”呈辐射状向京南保北延伸,越靠近中心,这类花会越密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统计,仅涞水一县便有四十七个音乐会在活动,高洛村音乐会即其中的重要代表。
从文化意涵上看,冀中笙管乐把器乐演奏与乡社组织、礼俗生活融为一体:乐会既是民间音乐的载体,也是村庄公共生活的组织方式,乐曲在祭祀、丧葬等场合承担着通神、悼亡、祈禳的功能。它既保存了古老曲牌与“工尺”记谱的活态资料,也展示了寺庙音乐与民间音乐长期互渗的过程。如今,这一乐种已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各地在传承会规、培育传习方面持续努力,使这项植根于冀中乡野的鼓吹乐,仍在丧葬礼仪、节庆仪式与日常演出中延续其生命。
申报地区或单位:河北省固安县、河北省涞水县、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雄县、河北省霸州市、河北省文安县、河北省任丘市、河北省安新县、河北省易县、河北省定州市
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 Ⅱ-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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