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族百鳥衣故事
壯族百鳥衣故事是流傳於中國南方的民間文學作品,也是壯族群眾在長期勞動與生活積累中孕育出來的口頭敘事。它於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中列入民間文學門類,項目編號為Ⅰ-147,發源於廣西壯族自治區橫縣,主要傳唱於該校椅、馬嶺等鄉鎮以及周邊的壯族聚居地帶,在海外也有一定流佈。故事深深植根於壯鄉的田疇山野,隨著世世代代的講述不斷被加工潤色,形成大同小異的眾多異文,呈現出鮮明的地域色彩與民族氣質。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張亞原。他尚未降生,父親便已離世,從小與母親相依為命,靠為土司服苦役、打柴換錢度日。一日挑柴歸途中,一隻大公雞跳上他的扁擔,被他帶回家中飼養,半年之後竟幻化成容貌出眾的女子,與他結為夫妻,日子漸漸安穩下來。後來土司強行將妻子掠走,臨別前她囑咐亞原射取一百隻鳥、縫製成一件羽衣,待百日之後穿上它前往衙門相見。母親因痛失兒媳而含恨離世,亞原懷揣著悲憤與希望走進深山,跋涉過九十九條河、翻越九十九座山,終於射落百鳥、製成百鳥衣。第一百天,他衣著羽衣走進衙門,滿面愁容的姑娘一見舞動的衣飾立刻露出笑容;土司為了討好姑娘,主動脫下官袍換取羽衣,亞原藉著替其更衣之機將其除掉,夫妻二人遠走他鄉,重獲安寧生活。
這一故事的流傳源遠流長,自宋末以來主要依靠口耳相授,講述者常常連說帶唱,故事便在田間的樹蔭下、市集與街巷之間被反覆複述與增飾。它將壯鄉的山川風物、社會變遷、生活習俗與倫理觀念交織在一起,也融入了壯族特有的審美趣味。就藝術而言,故事把現實主義的苦難敘述與浪漫主義的奇幻想像交融起來,情節跌宕起伏,形象塑造鮮活真切,寄寓著對壓迫的反抗、對自由的嚮往以及對忠貞愛情的堅守,因而具有不可忽視的歷史價值、藝術價值與社會文化意義。
古樸的故事並未停留在口頭層面,而成為現當代壯族文學藝術創作的重要靈感來源。壯族作家韋其麟以民間傳本為底本寫成長篇敘事詩《百鳥衣》,此後以同一題材改編的戲劇、美術作品以及大型歌舞劇陸續問世,使這一古老傳說獲得了新的表達形態。今天,在傳承人的持續講述與多門藝術的共同推進下,壯族百鳥衣故事延續著蓬勃的創作活力,在壯鄉乃至更廣的範圍內被瞭解和傳揚。
申報地區或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橫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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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公佈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項目編號 Ⅰ-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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