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小曲
榆林小曲是中國傳統曲藝中的一種唱曲形式,主要形成並流行於陝西省北部的榆林地區,因以當地方言演唱、又以陝北一帶為活動中心而得名。關於它的來歷,民間相傳與明代駐紮在榆林一線的軍官有關:這些軍官蓄養的歌伎把江南的曲調和唱腔帶到了塞上邊城。此後經過長期的流傳演變,外來曲調逐漸與本地民歌小調相互融合,歌唱語言也改用榆林方言,終於豐富完善成今天所見的這一曲藝品種。它既是邊地軍鎮文化生活的產物,也可以看作南北音樂交流的一處鮮活例證。
在演出形態上,榆林小曲通常由一至兩人擔任主唱,另外若干人分掌伴奏樂器,並按不同行當參與幫腔與合唱。伴奏以揚琴、古箏、琵琶、三絃、京胡等絃樂器為主,碟子等也加入其中,絃索與擊節兼備,音響清雅而不失熱鬧。其唱腔體系屬於曲牌體,曲牌數目相當可觀,既可就一支曲牌反覆詠唱,也可將多支曲牌聯綴成套,依題材長短靈活運用。曲目多圍繞男女情愛、兒女情長展開,特別擅長把由此生髮的離愁別怨唱得婉轉細膩,這使它在情致上與陝北民歌常見的高亢豪放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傳統曲目有短篇也有長篇,《日落黃昏》《放風箏》《梁山伯與祝英臺》《張生戲鶯鶯》等都是流傳較廣、代表性較強的作品。其中既有取自民間故事和傳說的情節鋪陳,也有直接抒寫日常情致的段落:短篇便於在聚會即興演唱,長篇則可通過聯綴多支曲牌展開完整敘述,這正體現了曲牌體唱腔長短皆宜的長處。
從流傳方式看,榆林小曲走過了一條由自娛走向市場的道路。早先它主要是愛好者在私人場合自拉自唱、自娛自樂的消遣;此後出現了走街串巷、以賣唱方式乞討謀生的演唱,再往後又有堂會式的演出,以及登臺設場、面向公眾的經營性表演。幾種形態依次出現又長期並存,也說明它在榆林一帶的民間生活中始終佔有一席之地,是當地人聚會節慶與日常娛樂的重要內容。
如今,榆林小曲已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作為曲藝門類中獨具塞上風韻的一支而受到關注。但就實際狀況而言,這門藝術正面臨傳承乏人的困境,能夠貫通曲牌、樂器與唱腔的藝人日漸減少,若不及時採取搶救保護措施,便有失傳之虞。如何讓年輕一代認識並學唱這種曲調,怎樣在保持其曲牌體唱腔與南北融合底色的同時適應今天的演出場合,是當前保護工作中需要正視的課題。
申報地區或單位:陝西省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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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公佈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項目編號 Ⅴ-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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