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船型屋營造技藝
黎族船型屋營造技藝屬於傳統技藝類項目,是海南黎族傳統民居營建方式的代表,已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編號為Ⅷ-182。這一名稱來自房屋的形態:外觀如同一條篷船,內部空間則像船艙,屋頂低垂近地,四壁以茅草、木竹等材料圍合,整體輪廓渾厚圓鈍。船型屋既是黎族人世代棲居的場所,也是理解其生產生活方式與審美趣味的重要實物。
這一技藝流傳於海南省東方市,其中江邊鄉一帶留存的船型屋保存相對完整,集中體現了該類建築的形態與風格。東方市位於海南島西部,黎族村寨的營造往往與當地的自然條件、建材分佈相適應;村落中普遍設置的短腳式穀倉與住宅相鄰而立,從側面反映出這種建築形態在當地生活中的持久影響。住宅與穀倉共處一村,共同構成聚落的整體景觀,也使技藝的傳習依託於日常的建房與維護活動。
就歷史脈絡看,黎族住宅經歷了明顯的樣式演進。宋代典籍中的記載顯示,黎族先民早期的居住構造屬於干闌樣式,即以樁柱將居住面抬離地面;而村落中普遍出現的短腳式穀倉,其形狀與船型屋十分相近,正是古代干闌建築演變後的遺留形態。隨著時間推移,房屋的形制逐漸由干闌式轉向船型屋,並衍生出金字形茅草屋等其他樣式,形成一條由架空抬離到低矮覆蓋、由樁柱支撐到貼近地面的連續線索。東方市江邊鄉留存的實例,恰好把這條線索串聯起來,同時顯示出黎族建築藝術自成一格的面貌。
船型屋凝結著黎族先民適應熱帶氣候的營造智慧,其形制、材料選擇與村落佈局之中,包含著具體的生活經驗與群體記憶,對建築史、民族學以及海南地方文化研究都具有分量。作為傳統技藝,它主要依靠黎族匠人在實際建房過程中口耳相授、動手示範,一代代延續下來。然而近年來,隨著改善黎族群眾居住條件的政策措施逐年推進,按照計劃,茅草頂的船型屋將在2007年底前全部改造完畢;在這樣的背景下,這門技藝已失去實際應用的空間,面臨失傳的危險,亟需採取保護措施。
申報地區或單位:海南省東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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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公佈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項目編號 Ⅷ-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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