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黃河大水車製作技藝
蘭州黃河大水車製作技藝屬傳統技藝類項目,流傳於甘肅省蘭州市,已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項目編號Ⅷ-48。蘭州地處亞歐大陸腹地,具有帶狀盆地城市的格局,降水稀少而蒸發強烈;黃河自西向東貫穿市區,河面與地面之間常有十多米到二十多米的落差,天然水力資源十分豐富,為利用河流動能的灌溉工具提供了條件。
這一技藝的創立與明代的段續密切相關。據記載,段續在雲南見到筒車借水勢自行運轉、便利灌溉的情形,由此受到啟發,回到蘭州後依本地水情加以改造,創制出適宜黃河使用的水車,把河裡的水引上岸畔高地。自明末以後,這種依靠水流衝力自行工作的黃河大水車在黃河流域及其鄰近地區陸續推廣,皋蘭、白銀、涇川、平涼、銀川以及陝西等地均曾廣泛使用,成為當地農田灌溉的主要設施,對周邊農業生產的發展起了推動作用。
水車有大小之別,輪徑小者十七八米,大者可達二十多米;按配套情況又分單車、雙車和多輛車幾種形制,一輛投入使用的水車大約可以灌溉七八百畝農田。它的運轉完全依賴黃河水勢,無需人力畜力持續驅動,因而造價相對低廉、效率相當可觀,在乾旱少雨的河谷地帶長期扮演著命脈般的角色。
從文化價值看,黃河大水車是黃河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既體現了中華民族因地制宜的創造智慧,也為中國農業文明與水利發展史留下了實物見證,為沿河百姓的安居樂業和地方社會的穩定奠定了基礎。到了1952年,蘭州黃河岸邊仍有水車二百五十餘輛;隨著電力灌溉技術的普遍應用,這些水車逐年減少,能夠完整掌握製作技藝的匠人也日漸稀少,該項目一度面臨瀕危,其技藝的搶救與保護因此成為當務之急。
申報地區或單位:甘肅省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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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公佈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項目編號 Ⅷ-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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