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大歌
侗族大歌是流傳於中國西南侗族地區的一種民間多聲部合唱藝術,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歸入傳統音樂門類,2009年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侗語稱之為“嘎老”,其中“嘎”意為歌,“老”兼有宏大、人多聲眾和古老等多層含義,故譯作大歌。這項藝術主要分佈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縣一帶,以及貴州省黎平縣南部與從江縣北部相接的廣大區域,民間習慣把這些村寨密集的地帶稱作“六洞”“九洞”。
大歌的歷史相當久遠,至遲在宋代已發展到相當成熟的階段。南宋詩人陸游在《老學庵筆記》中,就寫到侗人自稱“仡伶”、集體作客時唱歌的情景;到明代,鄺露《赤雅》又記下侗人“長歌閉目”的形象,這兩條記載成為後人瞭解數百年前大歌演唱形態的重要文獻。千百年間,大歌的演唱場合、組織方式和曲目體系不斷積累,逐漸形成今天所見的規模與格局。
大歌主要出現在村寨之間或氏族之間集體做客的場合,也是侗族節日裡男女歌隊圍坐鼓樓、或圍在火塘邊對唱的時候。歌隊以村寨為依託,人們借對唱講述人生道理、傳授生產生活知識,音樂由此成為侗族人溝通情感、交流文化的核心紐帶。由於侗族歷史上沒有自己的文字,全部曲目都靠被稱作“桑嘎”的歌師口頭教唱,一代又一代口耳相授,因此曲目體系之龐大、傳承之嚴密,在民間音樂中頗為少見。
從形態上看,每首大歌大致由歌頭、歌身、歌尾三段構成,聲部通常為兩個,民間以“雄音”“雌音”分別指代高聲部與低聲部。若按音色劃分,有男聲大歌、女聲大歌、童聲大歌與男女混聲大歌;若按體裁劃分,則包括鼓樓大歌、聲音大歌、童聲大歌、敘事大歌、禮俗大歌、戲曲大歌等類別,唱腔種類多達數百。《耶老歌》《嘎高勝》《嘎音也》《嘎戲》《嘎倫練》《嘎依喲》等均為其中的代表曲目,旋律婉轉動人。大歌的曲目內容極為廣泛,兼具社會史、婚姻史、思想史和教育史等多方面的研究價值,被許多學者視為維繫侗族社會的精神支柱。不過,隨著改革開放與市場經濟的深入推進,這一歌種的傳承正面臨失傳的風險,其保護與弘揚對當地的文化建設意義重大。
申報地區或單位:貴州省黎平縣、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廣西壯族自治區三江侗族自治縣、貴州省從江縣、貴州省榕江縣
國務院公佈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項目編號 Ⅱ-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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