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礦植物顏料製作技藝
藏族礦植物顏料製作技藝是流傳於西藏自治區拉薩市的傳統技藝類項目,屬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項目編號為Ⅷ-199。這一技藝指的是從雪域高原的礦物與植物中提取、加工繪畫顏料的一整套手工方法,其產品服務於藏族壁畫、唐卡及廟宇、房屋的彩繪裝飾。在西藏,製作和應用礦植物顏料的歷史已有兩千多年,顏料自古即取自本地礦石與草木,不依賴外來材料,是藏族繪畫得以世代延續的物質基礎。
藏傳礦植物顏料最突出的性能在於經久不變。礦物顏料色彩豔麗厚重,歷久而色不褪;植物顏料色澤純正,能耐光耐熱,特別適合長期暴露在風雨日曬中的建築彩繪。以這些顏料繪製的壁畫、佛像遍及西藏各地的寺廟與古建築,其中以布達拉宮、古格王朝遺址等處最為著名,歷經千年風吹日曬與歲月侵蝕,畫面依然完好保存,可見其工藝水平之高。在藏族社會中,顏料不僅關乎裝飾,更直接關係到宗教造像與聖蹟的呈現,因而具有極重要的地位。
歷史上,藏傳礦植物顏料的加工技術主要分佈在拉薩、日喀則、昌都、山南等地。其傳承方式帶有鮮明的民間與行業色彩,多由壁畫、唐卡畫家個人、其家族,或由畫家組成行會性質的組織自行加工製作,技藝往往在師徒與家族之間口傳手授,隨具體用途與材料特性而世代積累。這種分散而實用的傳承格局,使各地顏料工藝在保持基本原理的同時,也形成了各自的操作特點。
近現代以來,這一技藝一度遭遇嚴重危機。自二十世紀中期起,因社會條件變化,基本已無人制作或使用藏傳礦植物顏料,獨特的生產工藝面臨失傳。此後,隨著國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視與保護工作的推進,這一項目被列為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相關製作技藝得到整理、記錄與傳承。作為傳統技藝類項目,它在當代的意義既在於為傳統壁畫與唐卡的修復、複製提供原材料保障,也在於維繫藏族繪畫的整體面貌與文化品格,使雪域高原上延續千年的色彩傳統得以延續。
申報地區或單位: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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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公佈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項目編號 Ⅷ-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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