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打歌
彝族打歌是流传于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的一种自娱性民间舞蹈,民间也称“踏歌”,属于传统舞蹈类项目,在当地分布广、参与度高,是彝族群众日常娱乐与礼仪场合共同使用的一种歌舞形式。清代嘉庆年间编纂的《景东直隶厅志》已经记载“打歌”在民间广泛通行,可见这一活动由来已久。它并非只在单一节日举行,除了个别场合对时间和地点有严格限定外,每逢春节、农历正月十五的小年、火把节,以及婚嫁喜庆、亲友聚会之时,人们都会聚在一起通宵踏跳;后来又逐渐成为节庆和人生礼俗之外,飘梁竖柱等建房大事中也不能缺席的一项内容。
打歌多在夜间进行,人们先在舞场中央燃起篝火,以火为圆心,自然围成一圈或数圈,踏地为节,边歌边舞;若在白天举行,则不需点火。芦笙和笛子是打歌时不可缺少的乐器,圈内由一人或数人吹芦笙,称为“歌头”,另有吹笛子者,还有一两人舞刀弄棍助兴;除芦笙和笛子外,一些地方还以三弦、月琴等作为陪衬。队形和队列在不同山系有所差别:西山一带多为男半圈、女半圈,层层向内围拢;东山一带则多为男女成对,数十对逆时针起舞,边唱边跳,逐渐合成一个大圆。舞蹈以腰、腿为律动,队形变化不多,要求人数成双,手扣手、肩搭肩,整体朴拙而有韵律。
打歌的曲调十分丰富,依场合而分,有喜事打歌调、节日打歌调、忧事庙会打歌调、平常打歌调等。旋律平稳,音程跳动不大,多以上下句或四句式的乐段构成,风格独特而优美。同一曲调可随舞者情绪的起伏调节快慢,反复加花,并容许个人融入自我风格,因而同一支曲调在不同场合会呈现出不同面貌。歌词的句式同样多样,有四句式、六句式、八句式,也有十句式、十二句式和奇数式;每句又分为五言、六言、七言以及长短句等形式,使唱词能承载从喜庆到哀伤的不同内容。
作为一种歌舞乐合一的集体活动,打歌在巍山地区彝族的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节日、婚丧、建房等重大活动都少不了它,其中积淀着彝族古老的历史文化内涵,对社会学、民俗学等研究具有重要价值。在现代文化的冲击下,这种古老的民间活动正面临传承断裂的危险,亟待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和延续。
申报地区或单位: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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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 Ⅲ-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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