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洞营造技艺
窑洞营造技艺是流传于黄土高原一带的传统技艺类项目,作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其项目编号为Ⅷ-180,登记流传地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而窑洞这一建筑形制本身则广泛流布于山西、陕西、甘肃等地。窑洞是人类早期穴居发展演变留下的实物遗存,其成立依托于特殊的自然条件:黄土直立性很强、极难渗水,因而可以凿成长达一二百米的洞体而不塌不漏;当地干燥少雨、冬季寒冷、树木稀少,又使这种基本不依赖木材的营造方式在经济与材料上都具备长期延续的合理性。不同的自然环境、地貌特征与地方风土,直接决定了窑洞的样式差异。
按建筑的布局结构来划分,窑洞主要有明庄窑、土坑窑、独立式窑洞、靠崖式窑洞、下沉式窑洞等数种,各自对应不同的施工路径。平顶式窑洞是在平地上以土坯或砖石垒砌而成,靠崖式窑洞则是把山坡的一面垂直铲平,再在平整出的崖面上向下凿挖,形制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天井式窑洞的营造最为讲究,一般要先在平地上挖出一个四壁见方、深约七米的大坑,再沿坑的四壁下部逐层凿洞,最终围合出一方居于地下的四合院落。山西省平陆县的窑洞被称作“地窨院”,又有地坑院、天井窑院、下沉式窑院等别称,并按用途细分为居住窑、储存窑、牲畜窑、茅厕窑及门洞窑等;当地一首民谣以“见树不见村”起兴,十分传神地道出了这种院落深藏地下、树木掩映而不见屋脊的景观特征。
窑洞营造技艺的渊源可上溯至人类最初的穴居阶段。甘肃庆阳西峰区自旧石器时代起便有人类在此活动,以窑洞为主要居处;到了夏商时期,先民在此挖窑、建村、耕作,被视为我国农耕文明的开端之一。人口的增长使窑洞数量持续增加,平陆地窨院的营造技艺距今已有四千余年的历史,堪称这一营建传统最古老的实证之一。进入近现代,窑洞在西北乡村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据《庆阳方志》记载,20世纪40年代末,全区窑洞已达86491孔,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约占乡村民居建筑总面积的八成以上;到60年代末,孔数虽仍为86491孔,建筑面积却增至500余万平方米,在全区民居建筑面积中的比重则下降到47%左右,其间的消长清楚折射出住房形态的变迁。
就传承方式而言,这门技艺并无单一的创始人物可考,而是以工匠群体的世代实践与地方口传知识为主要载体。营造过程中的选址、找平、放线、凿挖与拱券处理,多凭工匠依黄土性质与地形反复摸索的经验积累,往往通过师徒相授、邻里帮工的形式代代相传。地方志书与民间谣谚则构成了另一种重要的记忆线索,前者以数量与面积的统计留存下窑洞在乡村建筑中的实际地位,后者以朗朗上口的韵语描摹地坑院的形貌,两者共同保存了这门技艺在农耕文明时代西北地区的建筑史、社会生活史与民俗文化信息,具有难以替代的参考价值。
窑洞建筑本身美观耐用,冬暖夏凉、舒适安静,既节约土地、保护植被,又经济省工,是因地制宜的完美建筑形式。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现代化生活方式的介入,不少农民改建瓦房,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原有窑洞被弃置不用,无人维护而日渐塌陷,一些村庄甚至将窑洞推倒、填坑造田。窑洞一旦消失,依附其上的营造技艺也就面临随之绝灭的风险。因此,对现有窑洞进行选点保护、对营造技艺实施抢救,已成为这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传承中最迫切的任务。
申报地区或单位:山西省平陆县、甘肃省庆阳市、河南省陕县、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
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 Ⅷ-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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