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党落子
上党落子是流传于山西上党地区的地方戏曲剧种,属传统戏剧门类,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二批,项目编号为Ⅳ-98。黎城一带的上党落子又有“黎城落子”之称,故而常与黎城一地紧密相连。这一剧种与上党宫调、上党皮簧、上党傩戏、上党队戏等民俗文化事象共处于同一片文化土壤之中,彼此呼应,底蕴十分深厚。
从形成与流布来看,上党落子定型于清代道光年间,地点在浊漳河西岸黎城与潞城交界的地带。有记载表明,清同治八年即1869年,潞城潞河村办起了名为合意班的班社,专门演唱落子;此后李家庄村、微子镇、黄牛蹄、小常村等地也陆续组织起各自的班社。演出活动先在潞城境内铺开,继而向相邻的平顺、壶关、长子、屯留等地扩展,更越过上党地区,传入晋中的左权、榆社以及河北的武安、涉县等地,形成跨省流布的局面。1955年,这一剧种才有了统一的正式名称,即“上党落子”。
音乐是上党落子的核心,其调式为宫调式,以板腔体唱腔为主,曲牌体唱腔为辅。板腔体中最主要的板式有“流水”“清流水”“散板”等;曲牌体则见“凹板”“八板”“锁板”等,多数曲牌专曲专用,以四句为一段的基础结构,并与“流水”板相衔接。整体唱腔朴质率真、平易近人,激越高亢之中仍见委婉悠长,节奏鲜明、腔韵流畅,既能叙事,也能抒情,因而深受流传地观众的喜爱。
行当方面,上党落子初创阶段上演的多是“三小戏”与“家生戏”,行当仅有小生、小旦、小丑三种;随着剧目不断丰富,行当逐渐齐全,且比其他剧种多出一个“二套须生”,民间有“七紧、八惯、九消停”的说法,讲的正是班社人员配备与演出状态的关系。剧目变化之后,各行当分工趋于明确,一人身兼两职的情形也随之消失。今天,上党落子作为国家级非遗项目,仍在上党地区保有其传承与演出活动,其在民俗、宗教与历史文化方面所具有的研究价值,使其在理解地方社会生活时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申报地区或单位:山西省黎城县、山西省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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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 Ⅳ-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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