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仙戏
莆仙戏是流传于福建省莆田市一带的传统戏剧剧种,旧称兴化戏,也是中国现存最为古老的戏曲剧种之一。它以莆田、仙游两地为主要流行区,在闽中、闽南通行兴化方言的地区同样有其演出踪迹。作为地方声腔剧种,莆仙戏已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为Ⅳ-3。
从源流看,南宋之际,在宋杂剧的影响之下,莆田、仙游民间兴起了把歌舞与念白糅合在一起、以完整故事搬上舞台的兴化杂剧。到了明代初年,这种表演广泛吸收昆山腔、弋阳腔、余姚腔、海盐腔等声腔的艺术成分,融汇为兴化腔,用以演唱兴化戏。此后经明清两代的持续发展,剧种形态日渐完备。1954年,兴化戏这一名称正式改称莆仙戏,剧种的称谓与身份由此定型。
剧目方面,莆仙戏保留的传统剧目多达五千余个,其中《王魁》《张协状元》《刘知远》《蔡伯喈》等作品在相当程度上延续了南戏的舞台风貌,连演七日的《目连戏》更是明显保存着中国戏曲早期的表演格局。在表演上,剧种形成了一批带有浓郁地方色彩的程式动作,牵步蛇、雀鸟跳、扫地裙、摸田螺、七下溜等皆为其代表,部分动作至今仍可见傀儡戏表演的遗痕。音乐则以曲牌体为结构,可用曲牌逾千支,配套的锣鼓经亦有三百多种,曲牌与打击乐共同支撑起这一剧种独特的声腔面貌。
莆仙戏的意义并不限于舞台。它积淀了从宋代到清代各个历史阶段的戏剧艺术成分,被学界视作探究中国古代戏曲形态的"活化石",同时深刻影响了莆田、仙游一带的民俗传统、语言习惯、社会心理与文化艺术生活。然而进入新世纪以来,人才大量流失、后继无人的困境日益凸显,传统表演技艺濒临失传,脸谱、服饰与声腔正不断受到外来剧种及其他艺术形态的同化,剧种独有的艺术特质被持续削弱,整体上处于一种缺乏有效扶持便难以为继的状态,亟待采取切实措施加以保护。
申报地区或单位:福建省莆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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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 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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