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刺绣
蒙古族刺绣是以针线在布帛、皮革等材料上施加纹样的一类民间传统美术技艺,在中国各地风格各异。流传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博湖县、静县、焉耆县及其周边蒙古族聚居区的这一支,当地蒙古语称为“哈塔戈玛拉”,项目编号Ⅶ-81,属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所收录的项目。它并不追求纤巧秀丽,绣线多浮凸于布面或皮革之上,纹样隆起有如浮雕,形成突出的触觉肌理与视觉张力;针法粗犷而匀称,形象概括简练,色彩对比鲜明,整体布局充实饱满,充分折射出草原民族质朴厚重的精神气质与开朗舒展的审美趣味。技艺上主要有绣花、贴花、缉花几种方式,多服务于生活用品的装饰,尤其是服饰——日常袍服、摔跤服和赛马服的衣领、袖口、边缘处,以及靴子、帽子、褡裢上,都能见到它的纹样。
就历史脉络而言,蒙古人早在元代以前便十分看重刺绣,刺绣广泛渗透进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苏尼特蒙古族刺绣是这一传统中一支重要代表,其源头相传可上溯至匈奴时期,到十三世纪前后得到了长足发展。传人所在的苏尼特部落,被视为成吉思汗文武大臣吉鲁根巴特尔的后裔,其毡绣自成风格。目前这一刺绣流布于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各地绣工在延续游牧生活印记的同时,又发展出各自的地域面貌。
毡绣的绣制须从制毡做起,制毡多安排在夏末秋初。匠人选择一块开阔平坦的草地,铺好样毡后将羊毛均匀絮上,再用温水掸湿、掸透;接着连毡带毛卷在一根木棍上,外面包裹严实,两头缝死,木棍两端套上圆环并拴好牵引绳索,由牲畜或人力拉动滚动,约八九里路的滚动之后毡子即已压实成型。取回后剥去样毡,再反复挤压揉压,毡层由此愈发厚实。绣制时除羊毛之外,还须备下驼绒线,针脚粗壮,线条清晰。图案取材于日常生产生活与自然万物,涵盖各类吉祥纹样、花草图案、五畜图样以及鲜花飞鸟等;成品遍及蒙古包门帘、毡包帡幪、马鞍屉、毡靴、坐垫、绣花毡囊、拾羔袋与驼鞍等物件。
这些刺绣的题材内容、表现手法与艺术形式,都浸润着游牧生产的印记,带有浓郁的苏尼特草原气息,也承载着当地民众的信仰、价值理念与生活习俗,是苏尼特部落蒙古族妇女智慧与创造力的结晶,属于民族和地域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兼具艺术、审美、社会与文化价值。传统上,这项技艺在部落的蒙古族妇女群体中世代相传,多在家族内部由母亲传给女儿,技艺与审美随之代代相续。随着传统畜牧业转型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传承格局受到一定冲击;当地通过举办培训班、绣艺比赛和展览展示等活动,着力丰富传承群体、扩大传播范围,使这门古老技艺在当代社会继续焕发生机。
申报地区或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左旗、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
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 Ⅶ-81)
民俗内容整理自权威公开资料,仅供了解与文化传承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