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舞
龙舞,又称"舞龙",民间亦称"耍龙""耍龙灯""舞龙灯",是中国传统舞蹈中流传最广、品种最繁的门类,遍及全国各地和各民族的节庆场合。它的文字记载出现得很早:商代甲骨文中已有数人集体祭龙求雨的记录,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里明确写到多种舞龙求雨的活动,此后历朝历代诗文对宫廷与民间舞龙的描写屡见不鲜。至今,它仍是民间喜庆节令最普遍的舞蹈形式之一。
龙舞最核心的表现手段在于道具造型、构图变化与动作套路。按龙形道具的扎制材料,可分出布龙、纱龙、竹龙、板凳龙、火龙等众多品种;北方的龙舞高大粗重、古朴刚劲,南方则精巧细致、活泼敏捷。龙色有黄、白、青、红、黑之分,以黄龙最为尊贵。构图与动作常见圆曲、翻滚、绞缠、穿插、窜跃等形态,传统程序一般包括请龙、出龙、舞龙、送龙。民间有"七八岁玩草龙,十五六耍小龙,青壮年舞大龙"之说,参与人数少则一人舞双龙,多则百人共舞一龙。
重庆市铜梁县的铜梁龙舞,是其中极具代表性的地方品种,兴起于明代,清代走向鼎盛,当代又在海内外广受赞誉。它分龙灯舞与彩灯舞两大系列:龙灯舞有大蠕龙、火龙、稻草龙、板凳龙、荷花龙等十个品种,以大蠕龙最具特色;彩灯舞则有鱼跃龙门、蚌壳精、犀牛望月、高台龙狮舞等十二个品种。该舞与民俗活动紧密相连,套路丰富、动律谐趣,伴奏音乐自成一格,道具构思巧妙、造型夸张,服饰俭朴大方,舞者参舞自由、退舞方便,群众参与性极强。如今闻名于世的仅大蠕龙、火龙等少数品种,多数已处于濒危境地,亟待保护。
在广东东海岛东山镇东山圩村,流传着有"东方一绝"之誉的人龙舞。表演时,几十至数百名青壮年和少年均着短裤,以人体相接组成一条完整的"长龙",锣鼓震天、号角齐鸣,龙头高昂、龙身翻腾、龙尾劲摆,宛若蛟龙出海。每逢春节、元宵、中秋及重大喜庆节日,当地连舞数晚,家家张灯结彩、人流如潮。相传它约始于明末,有清军败退至雷州半岛和东海岛、中秋时节百姓编排此舞鼓舞士气之说,此后世代相传,至清代乾嘉年间达到鼎盛。该舞把娱龙、敬龙、祭海、尊祖、奉神等风俗融进"人龙"之中,形成起龙、龙点头、龙穿云、龙卷浪等程式;表演者练就快速托人上肩的稳健步法,队形流畅多变。
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和共同信奉的祖先,龙舞因此成为华夏精神的象征,体现了中华民族团结协作、奋发开拓的面貌,包含天人和谐、造福人类的文化内涵。它是中国人在吉庆时节最常见的娱乐方式,气氛热烈、催人振奋,兼具娱神娱人、彰显威力的社会功能,是极为珍贵的文化遗产。让濒危品种重新活起来、走进当代生活,仍是传承中的重要课题。
申报地区或单位:重庆市、广东省湛江市、广东省汕尾市、浙江省浦江县、浙江省长兴县、浙江省奉化市、四川省泸县、河北省易县、河北省曲周县、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溧水区等
按省份浏览: 重庆市 广东省 浙江省 四川省 河北省 辽宁省 上海市 江苏省
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 Ⅲ-4)
民俗内容整理自权威公开资料,仅供了解与文化传承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