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剧
晋剧是山西省四大梆子剧种之一,因形成于山西中部而被称为中路梆子,外省则习称山西梆子,属传统戏剧门类,项目编号为Ⅳ-18,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它主要流布于山西中部与北部,并延伸到陕西、内蒙古以及河北的部分地区,在这些地方广泛流传。作为舞台表演艺术,晋剧不像节庆庙会类民俗那样依循固定的时令周期,其活动主要依托班社与剧团在剧场、乡间舞台上的日常上演而展开;清代以来,晋中一带班社众多、人才辈出,正是这种常年流动、随处开锣的演出方式催生并延续了这一剧种。
其成形过程与晋商的活动密切相关。清代初年,蒲州梆子流入晋中,与当地的祁太秧歌以及晋中民间曲调相互融合,在晋商和当地文人的参与推动下,逐渐演变为独立的晋剧。此后它又几经变化,传播范围不断扩大,在晋中、晋北及至内蒙古、河北、陕北的部分地区扎根繁衍。清末民初的近百年间是晋剧的发展时期,班社数量多,优秀演员也不断涌现;以丁果仙为代表的第一代女演员登上舞台之后,整个剧种的艺术水准提升到了新的层次。张家口一带的晋剧还形成了"口梆子"这一地方分支,它吸收当地方言,并借鉴京剧、评剧、河北梆子等剧种的长处,演唱别具韵味,也积淀下一批具有地方色彩的剧目。
晋剧的传统剧目相当丰富,经常上演的就有两百多出,其中有《打金枝》《火焰驹》《梵王宫》《战宛城》《白水滩》等,题材广泛、行当齐全。在长期流传过程中,它既保留了蒲州梆子慷慨激昂的风格底色,又在抒情段落上发展出婉转细腻的一面。其唱腔体系包括乱弹、腔儿、曲子几种,板式变化多端,表现力很强,仅乱弹一路就分平板、夹板、二性、流水、介板、倒板、滚白七种。伴奏乐队共由九人组成,分文场与武场,文场以呼胡、二弦、三弦、四弦"四大件"为主,武场则用鼓板、铙钹、小锣、马锣、梆子等击节。
角色行当上,晋剧设有须生、正旦、大花脸"三大门",以及小生、小旦、小花脸"三小门",结构严谨、分工明确。舞台表演粗犷豪放,富于激情,既继承了梆子戏中诸多绝技,又在翎子功、帽翅功等技艺上作出进一步发展,观赏性很强。
晋剧是山西地方戏剧、音乐、民俗与历史研究的重要对象,对了解晋中一带的社会生活与文化风貌具有难以替代的价值。然而在商品经济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下,能够上演的传统剧目迅速减少,城市里的观众大量流失,乡村的观众多已进入老年群体。如何在新的文化环境中延续它的舞台生命,使这一剧种在当代继续被看见、被欣赏,已成为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申报地区或单位:山西省、河北省张家口市、山西省太原市、河北省井陉县、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山西省晋中市
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 Ⅳ-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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