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贡
巴贡,正式名称为霞尔巴贡,是流传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萨迦县的一种藏族传统戏剧,以祈祝五谷丰登、吉祥如意为旨归。它主要存留在萨迦县麻布加乡的拉东村与尼白两村。萨迦县地处日喀则西南,喜马拉雅山北麓、雅鲁藏布江南岸,县城距日喀则约一百五十公里,境内多高山与谷地,居民以农牧业为生,而藏传佛教萨迦派的主寺萨迦寺便坐落于此,这一带向来是后藏地区的文化重镇。
就其源流而言,这一剧种脱胎于西藏早期的"十明学"传统,可上溯到藏王赤松德赞在位之时,剧情围绕这位赞普创建桑耶寺——西藏历史上第一座佛教寺院——的过程展开。据传约在一百年前,萨迦寺僧人白琼昂布将散见的表演材料整理为文本,使之传入上述两村,并以"霞尔巴贡"为名流传下来。对剧名的解释,传承人另有说法:"巴贡"被看作捏成团的糌粑,寓意衣食无虞、五谷丰登;"霞"在藏语里指太阳初升之处,合起来即吉祥的艺术。
从演出安排看,这出戏的时空被严格限定:每年藏历小年初三、初四,由拉东村与尼白村轮流承接,各演一场,别的时间、别的地方一概不开演。这一禁忌本身就显出它的乡土仪式属性。它的结构框架与其他藏族戏剧有不少共通之处,开场称"顿",中间敷演故事情节的部分称"雄",以"扎西节"收束于吉祥的结尾;但具体表现方式自成一格。手法上兼用唱、舞、韵、白、表、技诸端,若将整部剧目逐段展开,规模可达二十二段十六节之多,按情节统计有近六十种角色登场。其歌舞质朴浓烈,带着强烈的在地气息,为乡民所喜闻乐见。
这一剧种的独特价值,在于它至今仍沿用藏族戏曲早期的服装、面具、唱腔与身段,情节框架也多存古貌,艺术面貌别具一格,并与当地藏族的宗教信仰、民俗生活深深缠绕在一起。近年也显露出困境: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造诣较深的老艺人年岁渐高,使它一度后继乏人。随着保护工作的推进,保护单位在组织设置、经费保障和人才培养上加大力度;代表性传承人作为领舞者与主持者,率领霞尔巴贡业余表演队投入演出与展示,每年组织八至十次排演,又经由师徒传授与家族传承两条途径,先后带出六名传承人。与此同时,西藏大学与西藏自治区民族艺术研究所也参与进来,为专业保护提供学术支撑。这门古老艺术的延续,既维系着乡民的文化认同,也为地方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留下了一份珍贵的活态资源。
申报地区或单位: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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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 Ⅳ-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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